農業農村部:強化監管!阻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

  • 2022-03-09 16:21:31
  • 來源:農財網種業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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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

2021年,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積極推進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各項工作落實落地,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做好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部署要求,著力提升轉基因生物監管能力,優化監督管理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案件查處,嚴厲打擊非法制種、非法種植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項法律法規有效貫徹執行,為生物育種產業化發展營造健康有序的環境。

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統一思想提認識,充分認識嚴格監管對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保障作用,將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做到:監管能力上水平,積極推動將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為事業發展相關支出爭取政府專項預算;強化指導增實效,制定印發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方案,指導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監管工作,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加大科普宣傳和普法工作力度;嚴格檢查抓落實,對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的基地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和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達到100%,涉及東北糧食生產區、西北西南種子生產基地的相關省份,玉米田間抽樣檢測工作地級市覆蓋率達到100%。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研究試驗監管。報批前核查與報批后檢查相結合,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批準,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各項監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規要求。同時,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開展抽樣檢測,嚴防非法試驗。
(二)嚴格南繁基地監管。開展分類監管,對問題較多的南繁基地,加大抽檢密度和頻次,對管理規范的南繁基地,可減少檢查頻次。嚴查私自開展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提高省際間協查聯動監管水平,海南省應及時將南繁基地所屬育種單位違規情況通報其屬地省份并抄報我部,屬地省份應對育種單位從嚴監管,對違規行為責令整改。
(三)嚴格品種審定管理。完善轉基因大豆玉米棉花等品種管理,暢通產業化應用通道。嚴防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進行審定,對未獲得轉基因生物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品種試驗組織單位應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含有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立即終止試驗并嚴肅處理。
(四)強化種子生產經營監管。加強對種子生產基地及疑似種子生產田的排查力度,在種子下地前和苗期及時開展檢測,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加大種子加工和經營環節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依法嚴懲非法加工經營行為,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
(五)嚴格進口加工監管。強化對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審查,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監管。嚴查裝卸、儲存、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嚴禁改變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途,確保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六)做好種植區域跟蹤監測。安排技術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情況,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召開行政指導會、監督檢查、政策培訓、約談等方式,督促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和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的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監管法定責任和法定措施。要求研發單位及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承擔起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督促指導本單位研發人員依法依規開展科研活動。要求種子生產加工經營者完善管理責任制度,強化內部人員培訓,建立健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實屬地管理。要敢于執法、嚴格執法,牢固樹立不執法就是失職的觀念。要強化部署、協同監管,認真履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屬地監管責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專題研究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抓推進、重實效,充分確保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等基礎保障。
(三)強化檢查指導。加大關鍵時節、重要環節和重點地區檢查指導力度,嚴格落實約談問責,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不作為、亂作為的相關人員責任。堅持監管信息報送機制,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制度,重大案件隨時報告,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四)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調查,要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要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嚴查案件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群眾直接舉報和我部轉辦的監管線索要認真核查,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省份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分工和工作機制,并于3月底前在本單位官方網站公開。
(二)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和工作機制,務求工作實效,確保按時完成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各項任務。每月10日前將上個月月度監管信息傳真至我部科技教育司。
(三)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半年及全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分別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我部科技教育司。我部將對監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實較好的省份予以表揚,對監管措施不得力、監管信息報送不及時的省份進行批評。